本报讯 日前,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抢劫犯王爱民、王刚进行宣判。王爱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王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。
4月8日,北京某设备厂的王振伟在前门附近被兜售假发票的王爱民拦住。王振伟用10元钱购买假发票一张后离开。王爱民借机诈称是联防队员,对王进行威胁。王振伟向其索要联防证件,王爱民招来王刚等多人将王振伟围住,强迫其掏了200元人民币“了事”。被抢劫后的王振伟向公安机关报案,旁观者证实:这伙人常去这一带卖假发票,有机会就抢人家钱。根据这一线索,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。
公安人员提醒广大市民:不要购买假发票,助长歪风。